关于新疆原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购置应急监测仪器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04:07:08 浏览: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AZCGK2025-1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购置应急监测仪器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6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政采云系统采购公告中的
获取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评审时间;
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截止时间;
获取时间
2025-03-18~2025-03-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08 11:00:00
评审时间
2025-04-08 11:00:00
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08 11:00:00
获取时间
2025-03-18~2025-03-2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4-11 11:00:00
评审时间
2025-04-11 11:00:00
投标保证金/保函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11 11:00:00
2招标文件内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4月08日11点00分00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08日11:00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08日11:00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2025年4月11日11点00分00秒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8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1日11:00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1日11:00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1项的第3项文字内容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排气监测项目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递交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招标文件封面所示的项目完整名称)项目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全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611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原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与河北路交汇处高新万科大厦 904 室

联系方式:1357980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亚芳

电 话:135798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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