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井街道水石路整治提升工程更正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DL20250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井街道水石路整治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更新本项目谈判文件附件的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谈判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六、工程量清单(见附件)“本项目不可竞争费合计:46831.69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40105.27元)。(固定费用不可修改)。”更正为“本项目不 可竞争费合计:46831.69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40105.27元、工程保险费1508.52元、弃土场受纳处置费5217.9元)。(固定费用不可修改)。”
3、谈判文件/四、项目详细报价中“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452696.57元,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不可竞争费合计:46831.69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40105.27元)。(固定费用不可修改)。”更正为“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452696.57元,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不可竞争费合计:46831.69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40105.27元、工程保险费1508.52元、弃土场受纳处置费5217.9元)。(固定费用不可修改)。”
4、本项目延期:
(1)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1日14:00(北京时间);
(2)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5年4月1日14:00-15: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3)澄清公布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3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代表应在本项目开标当日2025年4月1日14:30-15:00到谈判签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2栋409)现场签到,填写谈判供应商签到表。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下载附件中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并用该版本重新编制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71号
联系方式:刘工0755-28820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2栋302
联系方式:0755-25193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0755—25193582/13691641743
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