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3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二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3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二路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960001 |
||||
招标人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誉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道路位于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整体走向呈东西走向的新建工程,规划道路等级为支路,道路红线宽15m,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西起于白沙南二里(桩号 K0+000),与鑫园路相交(桩号 K0+147.443),与3号地块-纵一路相交(桩号 K0+397.996),东止于江南大道(桩号 K0+596.89),道路设计全长为596.89m,扣除局部交叉口等不实施的路段,实施全长为567.567m,实施桩号范围K0+015.471~K0+583.03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2开标室(工程类)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 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3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590070.8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华荣(注册编号:桂245121225877;身份证号:452702********038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俊良(身份证号:450403********121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营盘镇污水处理厂管网续建及中水回用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575286.30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伯川(注册编号:桂245202101300;身份证号:450802********4179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谭建仕(身份证号:450803********49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港南区工业园区新塘木业产业园工业一路(城东大道-工业北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K0+000~K100路段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364668.97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姚章贤(注册编号:桂245232400728 ;身份证号:452226********66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海燕(身份证号:450702********6626) 黄艳珍(身份证号:450703********72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柳江大道二期东段B标段(污水泵站)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50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