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交易中心) 秦淮区石杨路以南、郑和外校小学部以西 2022G23地块接入电源工程施工施工澄清修改公告302317
发布时间:2025-03-29 04:12:19 浏览:30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NJSZ2500376-01SGGH
项目名称:
秦淮区石杨路以南、郑和外校小学部以西 2022G23地块接入电源工程施工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6: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秦淮区石杨路以南、郑和外校小学部以西 

2022G23地块接入电源工程施工

标段编码:NJSZ2500376-01SGGH

答疑说明文件(第二次)

 

各投标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622547.87元,其中暂估价0元。

      更改为:

      10.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622547.87元,其中暂估价

240000元。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其他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更改为:

       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其他材料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开标时间、地点不变。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 09: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地址: /
联系人: 张波
联系人: /
电话: 15996288155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5-83278299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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