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窑遗址1、2号龙窑及作坊区遗迹本体展示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20FJ25EP0093 | |
标段名称 | 繁昌窑遗址1、2号龙窑及作坊区遗迹本体展示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20FJ25EP0093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 745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龙 133657344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浩 1825880622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6日09: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天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77.50% | |
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吕福顺 设计负责人:苏志军 施工负责人:吕福顺 | |
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京2112021202178763 设计负责人:0456265 施工负责人:京2112021202178763 | ||
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殷墟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展览形式设计制作施工一体化项目 | |
加分业绩: 1.殷墟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展览形式设计制作施工一体化项目; 2.湖北省博物馆三期新馆展区陈列设计与施工布展一体化工程。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 《延安革命史》陈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荣获第十九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的精品奖 | |
设计负责人: 《延安革命史》陈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荣获第十九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的精品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77.90% | |
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周永升 设计负责人:卢姝杰 施工负责人:林汉杰 | |
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粤1362018202000074 设计负责人:20244412290 施工负责人:粤1442006200805905 | ||
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聊城铁塔文化博物馆布展工程 | |
加分业绩: 1.聊城铁塔文化博物馆布展工程; 2.全椒县大墅奇石博物馆(一层区域)布展服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
设计负责人: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天地间博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百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报价(费率) | 74.55% | |
相关负责人
| 姓名: 项目经理:钱维勇 设计负责人:唐旭 施工负责人:钱维勇 | |
资质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皖234212125939 设计负责人:20214201718 施工负责人:皖234212125939 | ||
资质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阿勒泰地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EPC) | |
加分业绩: 1.阿勒泰地区博物馆(二期)建设项目(EPC);2.元亨中兽医博物馆项目EPC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
设计负责人: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