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901]WF[CS]2025001、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围挡及零星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围挡及零星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350901]WF[CS]2025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围挡及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围挡及零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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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5年度围挡及零星工程 | 1(项) | 否 | 开展砖墙、隔离栅、单层彩钢板、双层彩钢板围挡建设及其他零星工程 | 1,00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小于上述规定时间的,提供其实际成立时间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时间: 2025-03-27 至 2025-04-0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沃丰招标-宁德东侨
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8幢二单元605室沃丰招标-宁德东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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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住建大楼5层
联系方式:0593-2077827
名称: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侨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0593-2053306
项目联系人:何文菲、周晓雯
电话:0593-20533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沃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