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遂宁市市本级第二次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09:37:37 浏览:29
公告编号:遂自然资规公〔2025〕5号出让方式:拍卖
序号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地块所在行政区划交易状态报名时间
1遂自然资规公〔2025〕5号-1遂宁高新区桂宁路东侧、雁云路南侧(XC26-01-12〔2〕地块)遂宁市正在报名2025-03-27 09:00

2025-04-16 16:00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自然资规公20255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市规划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每次应价的增价幅度: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com)及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2532790020254161600,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snsggzy.com)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41616:00。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如非竞买人本人交纳保证金,需在打款时备注说明实际参与的竞买人名称、竞买地块信息。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关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平台,对该平台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的单位、个人,自动取消其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页提示。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254179:30分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拍卖。

本次拍卖会采用竞买资格后审制度:申请人须在2025417日(1400-1700)向我局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内容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竞买成交后请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成交预确认书》,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成交后一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中的申请文件为准)或不实,对本次拍卖产生严重影响且导致本次拍卖无法继续进行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和成交结果,我局将组织重新出让土地。

七、网上交易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发布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公告,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遇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我局将撤销该地块交易。

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遂宁市市本级2025年第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2.本次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3.本次拍卖设有保底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土地矿产出让事务中心(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

联系人:罗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5-23780330825-2310750

十、几点说明

1.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sggzy.com)自助注册并设置帐号和密码。

2.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周先生、王先生,电话:0825—2315909010—86483801)。

 

附件:遂宁市市本级2025年第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326

 

 


附件

遂宁市市本级2025年第次拍卖出让土地情况表  

 

 

序号

地块

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规划设计条件

标准地条件

出让

方式

拟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其他

规划用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

投资

强度

亩均

税收

单位产品能耗比

研发投入强度

宗地三

遂宁高新区桂宁路东侧、雁云路南侧(XC26-01-122地块)

434.46m20.65

工业用地

48.38

一类工业用地

≥1.2

不小于40%

≤25m

≤20%

≥300

万元/

≥10万元/.

≤1

1.2%

挂牌

19.80

3

一是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二是在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与遂宁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协议。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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