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事业部下属各污水厂2025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及配套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G2025(SZ)XZ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排水事业部下属各污水厂2025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及配套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保证金要求和说明排水事业部下属各污水厂2025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及配套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升级改造的仪器仪表在用设备品牌型号
更正内容:
(一) 采购文件第46页关于“投标人须知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8,000.00元。
二、投标人可采用投标担保的方式提交。
三、具体要求:
1、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采购人。
(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采购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因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保单)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2)采购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开立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发出快递(到付)至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二) 采购文件第11页关于“污水厂升级改造内容”:
已将排水事业部下属各污水厂2025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及配套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升级改造的仪器仪表在用设备品牌型号说明清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排水事业部下属各污水厂2025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及配套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需升级改造的仪器仪表在用设备品牌型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3月27日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一) |
采购人:广东新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镇安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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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振华 |
联系电话:0757- 83376026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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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霍建峰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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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
邮 编:528200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振华 |
联系电话:0757-8337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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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霍建峰 |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