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20012025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和食堂劳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采购包1 标的名称 食材配送服务:
序号 | 技术要求名 | 原磋商文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更正后 |
1 | 食材配送服务中 | 2、质量要求: (1)粮油类: ①大米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1354-2018《大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标一级籼米、粳米(含珍珠米)25KG/袋。 | 2、质量要求: (1)粮油类: ①大米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T 1354-2018《大米》,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国标一级籼米、粳米(含珍珠米)25KG/袋。 |
2 | 食材配送服务 | 2、质量要求: (1)粮油类: ③食用植物油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1536-2021《菜籽油》,GB1535-2017《大豆油》,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2、质量要求: (1)粮油类: ③食用植物油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 1536-2021《菜籽油》,GB/T 1535-2017《大豆油》,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2、磋商文件“3.4.其他要求”新增
(1)采购包1:“3.3.2.商务要求”中序号5 “付款进度安排”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本包,本包实际付款进度安排为:采用批次供货,据实结算方式,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验收合格后,经验收人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且每个月物资供货完成后,根据成交供应商据实开具发票,采购人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货款,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服务不达标,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供应商在编制商务要求应答表时,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
(2)采购包2:“3.3.2.商务要求”中序号5 “付款进度安排”因系统固化原因不适用本包,本包实际付款进度安排为:供应商根据每年度的总金额按照12个月分期每月据实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每月在采购人考核完成后,经采购人签字确认,根据成交供应商据实开具发票,采购人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货款。【供应商在编制商务要求应答表时,付款进度安排以此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6日
1、计划备案编号:51200025210200003657;
2、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路二段266号
联系方式:028-26632122
名称: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26370655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26370655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