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东县公安局一批涉案废旧设备转让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09:44:07 浏览:27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东县公安局一批涉案废旧设备(一台冲版机、一台印刷机、一台卷筒纸张胶印机和3台电脑主机)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东[2025]004号报价开始时间:2025-03-04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5-006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03-18 10:00:00
底价(万元): 1.5037竞买保证金(万元): 0.25
报价幅度(万元): 0.01报名截止时间: 2025-03-18 09:00:00
成交时间: 2025-03-18 10:11:34
成交人: 湖南政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交价: 1.5637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根据《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9)粤 1323 刑初 722号判决,经惠东县公安局批准同意,惠东县公安局挂牌转让一批涉案废旧设备,转让标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沙公凹惠东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现我局将上述标的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挂牌转让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挂牌转让涉案废旧设备的基本情况

拟挂牌转让的涉案废旧设备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沙公凹惠东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内,其中:

冲版机一台、印刷机一台、卷筒纸张胶印机一台和电脑主机3台,挂牌底价为15037.00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三、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元。

四、在签订《涉案废旧设备转让合同》后3天内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的涉案废旧设备以评估报告所列清单的内容及受让方竞价前对涉案废旧设备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我局不保证移交的资产无瑕疵,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受资产。

五、竞拍人对于标的搬离自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在搬离期限内我局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竞得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标的,我局不再承担协调义务,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运输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六、付款方式及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买方一次性支付涉案废旧设备款。

七、由买方负责运输和卸货。

八、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并自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涉案废旧设备转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签订《涉案废旧设备转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自收到我方出具的退保证金函和交易双方签订的《涉案废旧设备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还。

十、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系统产生候选人后原路原额退还。

十一、相关挂牌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十二、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方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可在挂牌期间与我方(业主)联系。联系人:辛警官,18129723361。

 

惠东县公安局  

2025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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