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262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0000
最高限价(元):810000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
二、预算金额 共计81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主要是摸清全省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等情况,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黑土耕地用途管制、落实黑土耕地占补平衡、加强黑土耕地保护执法监督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沈阳市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
市级黑土地调查工作的培训、组织协调、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编制
2、外业调查数据核查(图斑约2000个)
(1)地类调查数据核实,核实地类认定准确性;
(2)图斑边界数据核实,核实地类图斑边界调查准确性;
3、国土调查云平台数据核查(图斑约2000个)
(1)国土云平台填报信息核实,地类、范围、标注和外业描述规范性核实;
(2)举证照片核实,举证拍照照片拍摄点、角度、覆盖度和近远景照片规范性核实;
(3)图层核实,图层合理性、属性完整性、拓扑错误等信息核实。
4、县级数据库及相关图件等成果复核检查(4县区)
(1)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
(2)相关图件等成果复核检查。
5、市级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面积约6500平方公里)
市级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内容是属性数据录入、拓扑关系监理、按照数据库技术要求构建数据分层,数据库建库、数据库质量检查并修改空间数据错误、利用数据库成果汇总数据。
6、图件编制
(1)完成黑土地保护利用现状图编绘输出工作(49平方分米);
(2)完成黑土地分布图编绘输出工作(49平方分米)。
7、数据汇总工作。
(1)土壤类型面积量算汇总;
(2)黑土地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汇总;
(3)黑土地面积等各类统计数据汇总。
8、文字报告编制
(1)成果分析报告编制;
(2)成果检查报告编制。
9、成果归档
(1)成果检查。
(2)验收工作。
(3)黑土地保护电子档案。
10、数学基准
(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投影:高斯克吕格3°投影,中央子带午线123°。
11、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黑土耕地保护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531号)
(3)《关于开展全省2024年度黑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49号)
(4)《2024年度辽宁省黑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项目成果通过专家验收并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 话:0243191838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