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采/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10:20:49 浏览:23

招标人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受东莞市石龙镇西湖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GDZX202504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完工期 服务地点
1 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后 38 日内完成建设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52,120.09 元(人民币捌拾伍万贰仟壹佰贰拾元零玖分),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2,459.23 元。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公示期
该项目公示期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报名事宜
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3月27日起至2025年04月0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 9000 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