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采购/第一章 平塘县金盆街道2025年度食品加工产业冷库建设项目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16:41:40 浏览:3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平塘县金盆街道2025年度食品加工产业冷库建设项目冷库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鑫汇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冷库配套设施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平塘县金盆街道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2.4服务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比选文件所示内容。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采购货物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660060.99元
(4)最高限价:2660060.99元
(5)简要技术要求: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3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无须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3.5投标单位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至 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8:00 时,持公司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比选文件(提交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1份复印件)。
网上获取方式:公司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如有)获取比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磋商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03月29日09 时 00 分至2025年04月02日18 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付投标单位保证金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3日10时30分,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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