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筹备组
发布时间:2025-03-29 20:27:50 浏览:24
候选人公示
SZXQ202312161514262796租赁需求评审报告
需求基本信息
租赁需求编号: SZXQ202312161514262796 需求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公司名称: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筹备组
项目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南董村 联系人: 张辉 18353102333
开始时间: 2023-12-18 00:12:03 截止时间: 2023-12-19 00:12:08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类型: 不含税
需求设备信息
1 机械类型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需求数量 1 驾驶员数量 1
机械年限 不限 租赁方式 工作量 最高限价 2800.00
预计使用时间 2024-01-01 至 2024-03-31

其他要求:

1、要求设备为13米高栏半挂车,拉运模板等材料。设备需为报价公司名下设备,若不是报价公司名下设备需出具挂靠协议,由设备所有人挂靠到报价公司单位使用,双方加盖公章,运输出发地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南董村,目的地为菏泽市牡丹区上海路。2、项目只负责设备租赁费及装卸车、其他费用均由报价方承担。3、设备使用数量约为1趟,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结算,付款方式为甲方以路桥集团开具的半年期供应链方式(利率不高于2.5%)或半年期电子债权凭证(利率不高于2.5%)支付租赁费;开具发票后根据计量款情况6个月内支付4、出租方负责设备安全,设备证件齐全,操作手证件、保险齐全,出租方及操作手必须服从项目部及现场安排,否则项目部安排设备退场,不予结算。承租方在使用周期内根据实际需求随时通知出租方设备进场,出租方按要求及时进场,由于设备进场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随时进场,随时退场,工作时间服从现场安排。有问题联系:张辉18353102333。

信息公示
设备名称 需求数量 排名 公司名称 发票及税率 报价设备数量 最终报价(不含税)
重型低平板半挂车 1 第一名 德州康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2450.00
第二名 济南银耀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2490.00
第三名 山东巨翼物流有限公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 9% 1 2600.00
第四名 市中区泽瑞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1 2700.00
评审人员:张辉 18353102333
监督人员: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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