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吴公渠生态公园海绵改造项目)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吴公渠生态公园海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海绵城市中央资金和市财政资金筹措),国有资金占比 85.38% ,财政资金占比 14.62% 。
项目建设单位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吴公渠生态公园海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31.5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54.82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总面积93552.89平方米。(一)项目铺装建设内容包括公园主路、支路、部分广场、部分停车场、铺装及道路收边。主路面层改造10389平方米;支路面层改造6211平方米;卵石沟改造水洗石铺装402平方米;广场石材铺装新建2881平方米,改造3948平方米;停车场改造面积1325平方米;石材路缘石长度5657.5米;不锈钢槽拆改缘石2775米。(二)海绵设施建设有下沉式绿地12769平方米;雨水花园4981平方米;植草沟4538平方米;湿地驳岸1316平方米;石笼消能墙1656米;海绵互动设施10组;展牌37个;标识72个。(三)景观设施改造主要为原种植池壁增加和替换贴面2278.8平方米。(四)其他建设内容包括海绵设施配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给水管网,海绵城市改造将原接入给水点位断接,改为由河道取水。电气工程:配电箱电源引自园区现状箱式变电站低压母线段备用回路,低压配电采用放射式及树干式相接合的配电系统,全部采用YJV-0.6KV铜芯交联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敷设。吴公渠生态公园新增灌溉用离心泵、潜水泵18台。建设地点:衡水市中心街东侧,北起滏阳东路巨吴渠大桥,南至滏阳二路,与衡水植物园相接,全长2260米,中间跨过奥体中心西侧地块,吴公渠河道南北穿过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94.82 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登录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2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九安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网络递交 向 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刘玲 , 联系电话: 0318-5209295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2056307
电子邮箱: hsszbb@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3000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胜利西路 ;联系人: 袁秀芝 ,联系电话: 0318-2075001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街御景城6号楼1单元2501室 ;项目负责人: 刘玲 , 联系电话: 0318-5209295 ;联系人: 刘玲 ,联系电话: 0318-5209295 ,电子邮箱: hebeirunhe2019@163.com 。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