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9 20:34:12 浏览:27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CHDAG2025001-02

项目名称: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1YM

预算金额(元):11459496.7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119905.70 , 标包2:2508690.50 , 标包3:2438207.00 , 标包4:2392693.5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A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19905.7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B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8690.5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C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38207.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二期(D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92693.5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标项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2: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标项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3: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标项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项4: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标项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符合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未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的格式内容进行声明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标项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标项3: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标项4: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9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91号省测绘资料档案馆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涛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2915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合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平桥街道办事处西南环线美林谷3栋2单元20楼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何洪忠、刘龙雨、周维芬

项目联系方式:185868974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洪忠、刘龙雨、周维芬

联系方式:18586897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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