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市综合仓储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0 12:55:28 浏览:32

龙泉市综合仓储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14A6

1.招标条件

龙泉市综合仓储服务中心项目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项目代码:2312-331181-04-01-647518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泉市综合仓储服务中心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19472.4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5243.7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43.22亩,项目新建1#办公楼,2#-8#仓储,垃圾房,门卫以及室外场地硬化、绿化以及管网等。新建工程建筑面积为53528.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3090.19㎡,地下建筑面积为438.2㎡。本项目1#办公楼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一层,2#-8#仓储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5层,垃圾房,门卫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1层。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环城南路以南、松溪弄水库西北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控制 127126485.00元(其中含税暂估价5915600.00元,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2.3施工总工期: 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2020  1  1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项目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1、中标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单等),2、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中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投标人完成其中的施工内容),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中至少一种必须反映出房屋建筑项目特征、业绩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等要素,如不同证明材料中的相应要素不一致的,按3、2、1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按业绩无效处理】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建筑工程专业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R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并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或相关证明资料,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4   18   09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泉市人民政府西副楼四楼)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址:龙泉市广源街88号       

 话:0578-7750918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龙泉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4楼

 话:0578-7121966 / 13567622083

联系人:俞女士、郑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7761915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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