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讯;泰兴经济开发区95MW/190MM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0 15:48:50 浏览:31

(招标编号:32122025HZ032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秦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秦兴经济开发区95MW/190MS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三优汇能(秦州)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新建95MN/19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综合楼、生产楼、废品库及相关附属输变电工程,其中综合楼、生产楼及 废品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兴经济开发区95MW/190MN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兴经济开发区95MW/190MWh共享储能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
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③[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 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2015新 标准)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
上级)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 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费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或者[电气工程类中级工程师],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 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正):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 者扶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司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3000万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项且:
(B)设计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30万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项且:
(C)施工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3000万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且;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01月_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 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
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 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 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暖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 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 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秦州市)
七、其他
1.项目地点:秦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应测、新港路东侧、滨江中路西侧。
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付款方式:①设计费的支付: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设计费合同价的30%;土建、主 体设备详细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设计费合同价的20%。
②设备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设备购置费价款的305作为预付 款:主要设备备料前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购置费价款的30%作为备料款: 全部设备到货后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购置费价款的20%作为进度款:竣 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设备购置费价款的20%作为进度款,承包人需提 供结算审定额路的银行质量保修保函,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③施工费支付:合同签 订后,发包人支付建安费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建设期内:自正式开工之日起,每月由承 包人向发包人书面提出付款申请,经跟踪审计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进行支付( 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产值审定,两个月内完成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审定额支付,付至审定额的100如缺陷责任期未满,承包人需提供除设计费 、设备购置费之外的工程结算审定额3%的银行质量保修保函,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4.评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5.招标控制价:27000.00万元。
联系人:陈工
手 机:157 9000 1263
邮 箱: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