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招+新和县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08:42:22 浏览:35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和县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700万元,招标人为国秦(新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占地23.79亩;建设内容为新建新能源汽车检养一体化服务中心 一个,绿色甲醇加注、加气、充电站一座,新建精装办公楼8000m²以及其他配 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和县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和县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 工程(建筑)甲级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建筑)甲级及市政行业
(给排水)乙级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 成本项目的能力。
3.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房 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具备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 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任职;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⑤ 驻施工场地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
(2)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 构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证件必须 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 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 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经验,提供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驻施工场地时 间每月不少于25天。
(4)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来(2020年3月1日-
至今),①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超过8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②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额超过30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上述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签 订日期为准;业绩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条内容。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025年成立的新公司不要求业绩。
5.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三年(指2021-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满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满1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
(1)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
(2)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近三年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4)近三年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5)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 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近三年未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 务平台查询为准);近三年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以省级 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近三年未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 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的;
(7)未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投标情形的;
(9)近三年未在疆内有无故放弃中标的、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
履约担保情形的;
(10)近三年未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11)近三年未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
(12)近三年未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 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13)近三年内未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
相关部门通报的;
(14)近三年未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15)依法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 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 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9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 件一套,于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每日10:00-14:00时、16:00-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提供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者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