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0700-00696
二、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锦州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1-716号(瑞盛晶座)
中标(成交)金额:92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0.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履约期限: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履约地点:锦州市中心医院;
付款方式及条件: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支付 50%保险费;从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180日内支付剩余50%保险费;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当事人抽取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行为规则》[辽财采〔2008〕95 号]、《政府 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达到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服务要求:(一)建立健全调赔结合机制,形成“保调赔防管”体系。 (二)健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建立统一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切实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三)协助健全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及相关联险种的工作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四)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协助制定保险采购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方式选择保险人,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优化统一符合需求的索赔流程、赔付范围和程序。 (六)为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 (七)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建立调解和赔偿数据库,提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措施和整改建议。 (八)监督保险人履行服务职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九)定期开展医疗风险防范与保险知识培训。 (十)定期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情况分析报告。 (十一)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医疗纠纷调解及医疗责任保险等相关的事项。 (十二)保险人需认可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调解结果,全程参与医疗纠纷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及案件理赔,做到调赔结合。
服务时间:投保期限自2025年4月1日0时起至2026年3月31日24时止,以北京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当事人抽取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及人员行为规则》[辽财采〔2008〕95 号]、《政府 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达到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玉彬、郭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不足5000.00元的,按5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于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0416-239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58号,中联润熙8-11门市
联系方式:0416-282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305040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