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姚寨乡互联互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08:28:17 浏览:46
本招标项目姚寨乡互联互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已由/以/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姚寨乡互联互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2.1.2建设地点:邯郸市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建设智慧物流园、综合能源站、康养中心、经济林等,实施主体通过优化上述资源配置(最终以建设方案为准),产生项目收益,运营收益主要包含大型智慧物流园、综合能源站、康养中心、经济林、速生林、停车场运营收益。2.1.4资金来源:自筹2.1.5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3年,实施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条件和资金到位情况适当调整。2.1.6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包括建设智慧物流园、综合能源站、康养中心、经济林等,实施主体通过优化上述资源配置(最终以建设方案为准),产生项目收益,运营收益主要包含大型智慧物流园、综合能源站、康养中心、经济林、速生林、停车场运营收益。实施主体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策划、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及移交。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评标现场查询)。
-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