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早期土地房屋测绘服务费(狮山镇、里水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4-02 01:35:37 浏览: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09-2541NHC3A3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展早期土地房屋测绘服务费(狮山镇、里水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审因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03-28,更正为:2025-04-09。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2 09:00:00,更正为:2025-04-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02 09:00:00,更正为:2025-04-10 09:00:00。

序号

招标文件原文

更正后描述

1

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各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常驻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以下专业技术的: 1、项目负责人:(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同时持有前述多个资格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1.5分。(3)具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通过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并考核通过公示证明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项目工作人员:(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得1.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0.5分;同一人同时持有前述多个资格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具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通过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并考核通过公示证明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工作人员不能重复,本项最高得14分; 2、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显示编号、管理号及个人信息的关键页)及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或个税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政府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涉密/保密证书(证明)应附上有关政府部门授权机构的文件或网站公示文件的截图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详细评审商务部分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各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常驻服务团队人员具有以下专业技术的: 1、项目负责人:(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同时持有前述多个资格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1.5分。(3)具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通过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并考核通过公示证明 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项目工作人员:(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得1.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1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测绘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0.5分;同一人同时持有前述多个资格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2)具有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通过有关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培训并考核通过公示证明 的,每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工作人员不能重复,本项最高得14分; 2、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显示编号、管理号及个人信息的关键页)及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或个税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政府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涉密/保密证书(证明)应附上有关政府部门授权机构的文件或网站公示文件的截图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请各位供应商知悉,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联系方式:0757-86286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嘉滢

电 话:0757-8328419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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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19: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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