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采购包2
发布时间:2025-04-03 09:56:31 浏览:44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WK-G2025-0089 

项目名称:2025年度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913205945677720281苏州工业园区金芳路8号93.2(均分制)60%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91310113MA1GP1QH77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43号3幢3A11088.6(均分制)60%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91310115341990719T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615号T12B-IV幢3层、4层、5层87.93(均分制)55%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12320000717804452M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68号商检检测中心83.2(均分制)50%

采购包5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23205004669491627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协兴街6号82.03(均分制)30%

采购包6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340100082229609X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81.5(均分制)70%

采购包7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320117MA1W3TBL51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溧水产业新城科创中心79.7(均分制)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度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金鸡湖街道抽检,唯亭街道抽检,斜塘街道抽检,娄葑街道抽检,胜浦街道抽检,节日及专项抽检,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摊贩抽检

服务要求:由承检机构负责抽样。承检机构在进行抽样时,应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并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抽检监测计划规定的产品类别、批次、时间、采样安排等要求开展抽检监测有关工作。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必须保证抽检、监测分离,(抽样、检验)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须为承检机构正式员工,同时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雪林(自行选定)、滕臣刚(自行选定)、叶跃红(自行选定)、薛丹(自行选定)、庞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100万元(含)以下部分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低于3000元。

金额:第一采购包,20500元;第二采购包,18300元;第三采购包,18300元;第四采购包,11250元;第五采购包,11250元;第六采购包,10500元;第七采购包,10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2楼

联系人:庞幸

联系电话:0512-6660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中心)1幢17层

联系人:周依雯/齐一豪/李东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依雯/齐一豪/李东

电话:0512-65158848-80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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