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三标段排洪渠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17:31:46 浏览:41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207-441581-17-01-263656
投资项目名称星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星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三标段排洪渠工程施工图设计
标段(包)名称星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三标段排洪渠工程施工图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陆丰市
资金来源

申请专项债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申请专项债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排洪渠长度2744米,沟宽5.0米至6.0米,下游连接段10米至20米,沿线共设置7座箱涵,跨越规划道路。
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服务。
工期(交货期)3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2703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及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投标人缴纳社保))。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ggzy.shanwei.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3日17时3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3日10时0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招标人陆丰星都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红棉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杨映武联系电话0660-8221238
招标代理机构陆丰市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大厦6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胜群联系电话0660-8803199
招标监督机构陆丰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660-882217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投标人可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jy.swggzy.cn/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3、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建议各投标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5、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2025年04月13日10时00分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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