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潘家口水库主坝17#、18#孔溢流面修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65号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P-PT-2025-024
项目名称:潘家口水库主坝17#、18#孔溢流面修复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潘家口水库主坝17#、18#孔溢流面修复项目,维修范围为潘家口水库主坝 17#、18#孔溢流堰面,左右岸方向桩号范围为:BK1+443.50m~BK1+479.5m,上下游方向桩号范围:TK0+007.26m~TK0+075.07m。潘家口水库主坝17#、18#孔溢流面混凝土进行整体修复,具体包括:修复处理结构缝及施工缝300米,修复剥蚀深度5mm~20mm的混凝土面积518.40㎡,修复剥蚀深度大于20mm的混凝土面积276.48㎡,溢流面整体涂刮聚脲防护涂层 3456㎡。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工期为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4年度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 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库溢流堰面修复类工程业绩;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⑤项目部具体包括:(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65号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
方式:(1)现场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1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65号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招标代理部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潘家口
联系方式:杨安文,0315-589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润泽慧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65号B102(瑞达春天酒店院内附属用房)
联系方式:刘浩、谷淑琼、张巧艳,17720081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安文
电 话: 0315-589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