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大学图书馆2025年中外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大学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4日 19: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3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家成、曹晓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4321218、13201358353 | ||
采购单位 | 新疆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8580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4321218、13201358353 |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图书馆2025年中外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S-038-ZK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图书馆2025年中外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1600000,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中外文图书采购项目-社会科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A-K大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社会科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A-K大类)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报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中外文图书采购项目-自然科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N-Z大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然科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N-Z大类)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报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中外文图书采购项目-农业科学及医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S、R大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农业科学及医学类图书(中图分类法S、R大类)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报标项一、标项二、标项三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收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投标人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321218、13201358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家成、曹晓云
电 话:0991-4321218、1320135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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