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出行分时租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04-05 11:08:32 浏览:21

一、项目编号:[350190]ZBZX[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出行分时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天山北路3号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栋601室 1,852,500.00元 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出行分时租赁服务):

服务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出行分时租赁服务 接待、会议、外事活动和集体出行等公务活动用车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响应的服务 合同一年一签,期限不超过三年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1,852,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李华
评审专家: 林烽 钟松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载明的年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90%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费率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按1.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收取。(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公司帐户:账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2027年公务用车出行分时租赁服务:1.963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0591-2316208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联系方式:0591-87518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滨

电话:0591-87518355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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