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5 11:33:41 浏览:33

项目概况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1366-XM001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第一包

规划执法及综合事务类

75

1项

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案件(问题处置)分析磋商、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合同等文书,为甲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答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信访答复、举报投诉等)进行指导和法律审查,参与甲方组织的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相关的各种专题会、研讨会,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人员组织法律培训,为甲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完成诉讼、复议、劳动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以及甲方的依法行政能力。

第二包

自然资源管理登记及办公类

70

1项

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案件(问题处置)分析磋商、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合同等文书,为甲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答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信访答复、举报投诉等)进行指导和法律审查,参与甲方组织的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相关的各种专题会、研讨会,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人员组织法律培训,为甲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完成诉讼、复议、劳动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以及甲方的依法行政能力。

第三包

非公证继承类

90

1项

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非公证继承业务给与专业意见,从法律法规适用、案件庭审争议焦点和履职是否规范到位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作出法律风险评估。律师需要全程参与询问过程,结合档案内容和查验过程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就继承查验结果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判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5月15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03至2025-04-1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政务服务中心B区6号电梯厅2层竞标室(具体标室以当天大屏幕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5-04-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政务服务中心B区6号电梯厅2层竞标室(具体标室以当天大屏幕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9)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供应商仅需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该平台,供应商仅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后送达至磋商会现场。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2号楼7层        

联系方式:吴倩,69442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太平村北北环路80号            

联系方式:马健、李华,010-6940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李华

电 话:  010-6940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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