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5 11:46:03 浏览: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7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224

5、评审日期:20250328

二、成交情况

包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06-1 

采购内容职教中心行政楼、实训组团、教学组团、科技楼、食堂、风雨操场、艺术楼、宿舍、浴室及超市等消防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灭火措施及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维修工程,负责各楼体消防设施维修、更换、施工工作。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利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长垣县蒲北金堤河路防腐蚀及建筑新材料产业园 

中标金额3,080,000.00 

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为职教中心行政楼、实训组团、教学组团、科技楼、食堂、风雨操场、艺术楼、宿舍、浴室及超市等消防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灭火措施及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维修工程,负责各楼体消防设施维修、更换、施工工作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姚永强                 执业证书信息豫1422015201519484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勇、杜宏斌、李彧(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4,000.00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3886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51639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5163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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