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2025-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朗县县委、政府批准,朗县自然资源局以线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编号2025-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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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
2025-001 |
朗县朗镇冲康村东南侧,省道205以北 |
7627.26 |
工业用地 |
≧0.8 |
≧40% |
≦ 10米 |
≦20% |
50年 |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朗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二)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实际要求执行各项规划指标。开工建设前需将建设图纸报朗县住建局审核,并由朗县自然资源局放线复核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朗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由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增 价 幅 度 (万元/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2025-001 |
7627.26 |
106.4 |
1 |
11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朗县支行
账号:25740001040006549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2025-00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四、公告、报名、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5年4月2日16:00至2025年4月2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4月2日16:00至2025年4月22日16: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6:00,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
3.凡通过上述参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5年4月2日16:00至2025年4月22日16: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上传缴纳保证金凭证,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拍卖时间:
2025年4月22日16:00,每轮限时竞价5分钟。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无起叫价、无底价的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按照拍卖程序进行,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开发实力,在报名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股东借款、转贷和筹集资金的承诺书。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需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交易实施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由朗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收滞纳金,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解释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朗县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益西旺姆
联系电话:0894--5462665、1339804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