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12-11
发布时间:2023-12-11 00:00:00 浏览:18

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2300-2023-0045-0101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采购手持式毒品探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00万元

最高限价:57.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3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5个月的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申请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邮箱报名的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方式: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彩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获取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13508781404@163.com,咨询电话:1878785439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12151430分至1500(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开启(同开标)

时间:202312151500(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0878-31421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联系方式:0878-60103861350878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878-6010386(13508781404)

日期: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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