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城区部分桥隧隐患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6:18:19 浏览: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义乌市市政设施处城区部分桥隧隐患整治工程设计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市政设施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任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

2.2工程规模:对义乌市市政设施处管辖范围内的环城路北起幸福湖路(路面桩号K4+700),南至长城公园(路面桩号K0+000)包含龙回立交、凌云立交等,阳光大道(约下西线至义乌江段)及城区范围内桥梁及隧道的病害整治,隧道排水设施改造等内容。(本工程概算建安费约3700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主设计负责人:具备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需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完成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入库手续且备案资质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

3.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6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份-2025年3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报名需提交资料(以下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企业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证书;

4.3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4项目主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7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到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报名时间及地址: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7日(8:30—11:00和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现金),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室。  

9.其他

9.1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市政设施处            招标代理: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稠江街道新科路C16号          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10室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傅琳雁                    

电    话:0579-89919828            电    话:15868969363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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