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监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23:02:39 浏览:25

招标人深圳市中海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物业管理处
一、项目概况
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监控改造工程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ZBKJ01(2025)021-0228
2.2项目名称: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监控改造工程
2.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捌仟零贰拾玖元柒角(¥2,098,029.70)
2.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玖万捌仟零贰拾玖元柒角(¥2,098,029.70)
2.5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1 中信领航里程花园监控改造工程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8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截图,作为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补充证明;
3.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11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及“深圳信用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备注:信用信息查询三次:第一次(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报名当日进行查询);第二次(参与投标的有效投标单位,开标当日进行查询);第三次(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报名所需资料
4.1 《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中邦国际招标网首页下载;首页底部-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报名申请表)。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按以上第三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准备。
4.4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5.3.1如为网上报名,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及可编辑的PDF文件。
5.3.2如为现场报名,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所需资料”装订成册。
5.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深圳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本项目实行网下或现场领取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04月15日15:3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的,须提供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
8.3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时间:2025年04月15日17:30(北京时间)时前。
8.4 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在获取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5 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6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