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JQXF2025-03(招标文件编号:WHJQXF2025-03)
二、项目名称:经区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4.2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 | 经区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险项目 | 威海经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约140人(其中,专职消防员约为54人,文员约为86人),每年以实际人数为准。 | 1.意外身故、残疾给付:保额100万 2.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额2万 3.被保险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门急诊限额500元;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700元、给付比例60%、门急诊限额500元 4.意外住院津贴 5.被保险人每人每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额为(100)元;每次事故免赔(0)日、每次最高给付(90)日、累计承担住院津贴给付(180)日,保险期间届满住院延长津贴给付(30)日 | 一年 | 1.保险公司需承诺重大事件快速响应,应当配备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理赔服务工作,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2名及以上, 确定理赔方案,确保在出险时,被保险人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要设立热线电话、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领取赔款等,负责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解答和投诉处理,对被保险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作出明确答复。 3.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承诺时限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出具正式的《拒赔通知书》或《不予立案说明书》;对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索赔材料齐全的保险案件,应及时开具赔款通知书。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以实际保单内容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刁军、刘刚、胡亚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专职消防员每人年保费2000元,文员每人年保费4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大路1070号(威海市公安局交警察支队第三大队对面)
联系方式:胡亚琪0631-5986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五楼北区
联系方式:刘馨 侯群英0631-5273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馨
电 话: 0631-527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