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ZZYSTP-2025-14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站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修维护选取维修供应商,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含柴、气油车辆大、中、小修,及易损总成配件的更换、维修、保养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许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并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 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 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 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 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 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 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 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 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 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 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①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 开标结束后30 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④最终报价在系统中完成报价及签章;注 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7.公告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 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 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 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尔克什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克州乌恰县胜利路1号
联系方式:雷警官 0908-4460052转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正永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华凌家具广场(喀什华凌二期12-2-112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98-22121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998-22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