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0879
二 、 项目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76.4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 (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电力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及所辖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通辽管理部的涉法涉诉事务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相关事项。
服务要求:1.服务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需同时提供保密服务,签订保密合同并履行义务;(2)切实为采购人利益考虑;(3)保证采购人重要会议的出席;(4)采购人交办的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分析报告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5)以采购人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案件应在开庭前及庭审后3日内主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风险;(6)提供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须由6-8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并保证至少2名坐班律师,其中律师服务团队负责律师须为执业经验15年以上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2.服务合同价格的确定(1)为采购人提供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及数量不超过160件(含160件)的诉讼案件无需另行报价,其服务费包含年服务费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2)为采购人提供超过160个诉讼案件之外的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费,按“《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折扣率”计算单个案件的服务费。(3)除上述第(1)、(2)款产生的服务费之外,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服务时间:二年,按采购人要求一年一签服务合同,符合条件可以续签。本次采购为第一年固定取费及预算,第二年固定取费及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本项目固定取费中已包含各项税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军、张军贵、吴晓梅、于天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顾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按两年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61号
联系方式:024-22527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
电 话:024-23381114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 3.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