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1:47:22 浏览:25
公告信息
 
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1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1500-00092

项目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龙飞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洼县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园林村东旺锦绣家园9-1-22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99.99(%)

评审总得分:89.9(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4号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87.34(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4号甲单元22层C号

中标(成交)金额:87.6(%)

评审总得分:85.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1包

服务类

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已征收项目用地的场地平整及清运; (2)拆除及清运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物、搭建物等;拆除及清理违规设置的乱悬乱挂、小招贴、小广告喷涂广告字、广告牌匾、精神堡垒等;理清运违规露天堆放物和影响市容的违规占道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残土等;拆除及清理征收区域内的抢建、抢栽、抢种等;以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清理清运违规露天堆放物和影响市容的违规占道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残土等; (4)拆除及清理征收区域内的抢建、抢载、抢种。

服务要求:(1)严格按业主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保证履约期限及时效性。 (2)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3)按采购人要求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 (4)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拆除、清运。 (5)因履约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6)中标人在拆除作业区域周围设围挡,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 (7)残土清运,由中标人负责。 (8)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拆除机械等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时间: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条件: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1.每次工程完工后,拆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书面验收申请,监理公司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七日内会同采购人对拆除工程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依据验收结果出具《拆除工作验收单》。 2.拆除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拆除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为止,因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拆除公司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002包履约地点:沈抚示范区汪家街道全城

服务要求:(1)严格按业主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保证履约期限及时效性。 (2)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3)按采购人要求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 (4)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拆除、清运。 (5)因履约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6)中标人在拆除作业区域周围设围挡,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 (7)残土清运,由中标人负责。 (8)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拆除机械等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条件: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3包

服务类

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已征收项目用地的场地平整及清运; ★(2)拆除及清运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物、搭建物等;拆除及清理违规设置的乱悬乱挂、小招贴、小广告喷涂广告字、广告牌匾、精神堡垒等;理清运违规露天堆放物和影响市容的违规占道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残土等;拆除及清理征收区域内的抢建、抢栽、抢种等;以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清理清运违规露天堆放物和影响市容的违规占道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残土等; ★(4)拆除及清理征收区域内的抢建、抢载、抢种。

服务要求:(1)严格按业主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保证履约期限及时效性。 (2)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3)按采购人要求拆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 (4)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操作,杜绝野蛮拆除、清运。 (5)因履约破坏的公共设施,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6)中标人在拆除作业区域周围设围挡,并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 (7)残土清运,由中标人负责。 (8)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拆除机械等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条件: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并且符合行业内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1.每次工程完工后,拆除公司向监理公司发出书面验收申请,监理公司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七日内会同采购人对拆除工程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依据验收结果出具《拆除工作验收单》。 2.拆除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拆除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直至最终验收合格为止,因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拆除公司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晓涛、王建红、马宏峰、苑胜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    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李石街道文华路东

联系方式:024-56597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谭宏伟

电      话:13709857758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执法局拆除工程招标文件3.20.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龙飞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2.其他:文件一致性承诺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抚顺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综合执法局违建拆除服务项目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星发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电子文件和加密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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