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3:29:05 浏览:22

(招标编号:HBWH-25FZ-GC03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三峡送变电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工程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10.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所属行 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提供 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 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 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 上述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 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 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 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 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复印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彩色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的潜 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WH-25FZ-GC035
2、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
6、采购需求宜昌市点军区韩家坝路(点军大道-山前路)市政工程-路灯安装工程.(详见工 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所属行 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提供 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 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 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提供 上述材料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 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
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 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 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自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供应商单位名称缴纳 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复印 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 彩色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磋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 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 相关信息。
联系人:陈 工 18601936979
E-mail: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