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阜康市市区新能源补给站建设合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11 13:32:50 浏览:24

(招标编号:HYBC-FKS-CDZ-2025-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阜康市市区新能源补给站建设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阜康市市区新 能源补给站建设合作单位,包括办理项目报建等相关前期手续和项目中期建设及后期管理、 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阜康市市区新能源补给站建设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阜康市市区新能 源补给站建设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经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 业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 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9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19时30分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七、其他
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 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 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2、磋商保证金:30000元整(叁万元整)。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 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 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 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开始至结束时间(2025年04月09日16:30时一2025年04月21日16:30时)。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