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消落区库岸防护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2 00:02:32 浏览:20
  1. 招标条件

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消落区库岸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70号文批准。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消落区库岸防护工程勘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消落区库岸防护工程位于秭归县屈原镇,涉及面积约26.58公顷,包括库岸治理、生态修复以及岸坡污水接收等。其中库岸治理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浆砌块石格构护坡、混凝土预制块护坡、生态护坡、挡土墙、马道、浆砌石封顶及脚槽、梯道、排水涵洞、下河道路修复等,生态修复建设内容包含景观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完成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消落区库岸防护工程的详细勘察工作。

2.3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2.4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11日17时30分至2025年416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6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根据宜水发[2023]7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411日。

10、联系方式

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872466470

招标代理: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136972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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