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ZY)磨憨镇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2 00:02:54 浏览:22

(ZY)磨憨镇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磨憨镇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监理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17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2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幼儿园活动楼7095.00平方米,门卫室40.00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150.00平方米,道路及场地4629.38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场地223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1个(包含带充电桩的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9个,绿化3155.77平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11 11: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局 0691-881774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04-9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潘老师
办公电话: 18725446061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夏雨人
办公电话: 0871-68338999 移动电话: 1536884595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500282001001
标段名称: (ZY)磨憨镇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07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5738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任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签证)所包括的内容及临时工程的监理以及业主指定的与本工程合同相关的其它监理任务,直至竣工结算完成,竣工资料完成归档,项目移交至主管部门、缺陷责任期届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017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2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幼儿园活动楼7095.00平方米,门卫室40.00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150.00平方米,道路及场地4629.38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场地223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1个(包含带充电桩的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9个,绿化3155.7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0.64万元,其中建设费用5387.52万元。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不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常驻现场承诺(提供承诺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常驻现场承诺(提供承诺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每个年度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 5.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组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2)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廉洁自律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docx2025-04-10 16:57:4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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