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21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5年祝家村标准化冷库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10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郑港财采磋商-2025-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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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东路34号 |
1,52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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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2025年祝家村标准化冷库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90日历天 |
毛茹 |
豫1412006200804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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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郭永祥、丁雪荣、苏卫东(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
收费金额:17,2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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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大营镇 |
联系人:郝慧朝 |
联系方式:137232177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国安大厦A座5层502室 |
联系人:娄一鸣 |
联系方式:1763813870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娄一鸣 |
联系方式:17638138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