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DL2025000056(CLF0125SZ01ZC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岩街道水源地环境质量预警管控系统运维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4月2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技术要求 (五)保障要求 1.人员保障更正为:本项目的团队规模至少为8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类或化学类或管理类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环境类或化学类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参与过与水源保护或水环境质量长期跟踪监测相关项目;团队成员应拥有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至少1人需为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备至少2年的运维工作经验,参与过与水源保护或水环境质量长期跟踪监测相关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 第3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第4项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分细则更正为:
评审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二 |
商务部分(合计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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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一)评分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学位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得2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副高(或以上)职称,得25%分; 3.具有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的,得10%分; 4.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水源保护或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的得40%分,此项最高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如涉及考察人员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如涉及考察人员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报告,均不得分。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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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一)评分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7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7人均应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否则本项不得分: 1.项目团队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科学历,否则本小项不得分,在满足前述基础上,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的,每提供1名人员得2%分,具有环境类或化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名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35%; 2.项目团队成员具备初级、中级和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各不少于1人,否则本小项不得分。在满足前述基础上,项目团队成员取得环境类或化学类副高或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5%分;团队成员取得环境类或化学类中级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3%分;团队成员取得环境类或化学类初级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2.5%分;本小项只按7名团队成员计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3.项目团队成员取得自动监控(污废水)运行工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4.项目团队成员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水源保护或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项目需含“质量控制(质量考核)”和“数据统计”相关内容,每提供一人得6%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不得分,提供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因为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通知证明(或官网公告截图)。 2.如涉及考察人员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等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海外留学人员(含港澳台)学位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允许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如涉及考察人员职称、能力证明的,提供职称证书、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合法查询渠道的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1号)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报告,均不得分。 6.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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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4月11日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101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277562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55-88377572转2314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