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资讯+亚投行贷款辽宁绿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营口市配套充电装置采购
发布时间:2025-04-12 10:58:04 浏览:27
招标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YK-G03
合同编号:YK-G03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获得/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亚投行贷款辽宁绿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营口市配套充电装置采购(招标编号:YK-G03)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采购货物:充电桩、高低压配电设备、充电桩、变电所电气及充电桩变电所土建。
(2)项目相关服务:装卸、运输及仓至仓保险、培训以及技术资料提交。
(3)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同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的120天。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采购规则》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承担本合同包土建部分的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三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过去五(5)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卖方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并且单个合同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400万元,且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于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所述的供货范围。
(3)投标人应证明其所提供的货物:1)其同类产品至少有5年的生产历史;2)在过去三(3)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有400台类似型号和规格的货物已经销售;3)至少满意地运行了1年。
(4)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承诺其能够按照第六章“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交货和完成时间,供应买方所需型号、尺寸和数量的货物。
(5)提交过去三年(3)(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买方接受的其他财务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当前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6)按过去三(3)年里已完成合同或实施中合同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计算的最低年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9000万元。
(7)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1800万元。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2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者电汇。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或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柒拾贰万元(720000元)。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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