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株州市妇幼保健胱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3 10:42:22 浏览:24

(招标编号:徐华源(2025)磋0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指标人为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图: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科研试剂耗材采购平台服务项目: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必须是中国 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1 09:00到2025-04-17 17:30
获取方式:发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至邮箱索要报名表。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截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3 1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23 10:00
开标地点:徐州市
七、其他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戴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卷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 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 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四)终止磋商
络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经止公告,以“终止公 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 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按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如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如有效供应商不足两家,本项目 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