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文山市洁城公司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3 13:14:09 浏览:23
(招标编号:XHZB-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市洁城公司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设备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43000.00元,招标人为文山市洁城环卫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自行车1500辆、电动自行车车载电池1900个、智能换电柜10个、中控系 统1500台、三轮车电动车5辆、三轮车电动车电池10个(注产品数量已实际采购数量为 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市洁城公司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设备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市洁城公司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设备购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投标人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 站对投标人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记录为上 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经营范围中需包含
本项目物资供销或电动车产品销售。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厂商)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备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
七、其他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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