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3日 14: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13日至2025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湖滨路佳园小区 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33.6014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阿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8333320 | ||
采购单位 | 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屏县湖滨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30645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屏县湖滨路佳园小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88333320 | ||
附件: | |||
附件1 | (工程量清单)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PDF | ||
附件2 | (定稿)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doc |
项目概况 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HHZC2025-C2-01030-YNBT-0004
项目名称: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33.601475
最高限价(万元):132.9955
采购需求:对苏氏宗祠正殿、北耳房、南耳房进行修缮及白蚁防治。(备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之苏氏宗祠修缮及白蚁防治工程(一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白蚁防治负责人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白蚁防治工程师证。5.联合体磋商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时间:2025-04-13 06:00至2025-04-1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5-04-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湖滨路佳园小区 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保证金金额:1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23 09:30 其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向相关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价的3%),并将向银行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回执交由发包人存档。2.在修复施工管养过程中,承包人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达不到质量保修期的,承包人对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对于承包人提出的价款发包人不予支持。 3.对于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规定时限内到达发包人指定地点对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若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指令或要求故意推诿、拖延,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合同;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导致发生其它安全事故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对于承包人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质量保修期达不到要求累计达三次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合同。 4.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做好施工围挡、疏导、警示标志等相应防护措施,并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负责。 承包人需承担发包人应急抢险相关工作任务。 5.若产生合同清单外其它施工内容的,本合同同样适用。 6.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石屏县湖滨路1号
联系方式:0873-3064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本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屏县湖滨路佳园小区
联系方式:1388833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工
电 话:1388833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