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3 19:37:49 浏览: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大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大荔县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3日 18: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预算金额¥70.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133256360
采购单位大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荔县西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29231769
代理机构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3256360
附件:
附件1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公告

项目概况

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CS2025-9

项目名称: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8,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708,600.00708,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段家运输服务站改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须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2025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大荔县西环路

联系方式:13629231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联系方式:09133256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33256360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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