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略阳县水利局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3 23:52:19 浏览:3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略阳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略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3日 21: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36.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791166642
采购单位略阳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略阳县人民政府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482243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91166642
附件:
附件1项目备案书
附件2项目备案书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HCG-202504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1,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一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501,600.00501,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合同包2(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46,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6,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二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446,600.00446,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合同包3(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0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三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04,000.0070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合同包4(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1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2,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四标段1(项)详见采购文件712,800.00712,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2025年度略阳县水质检测项目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2025年04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
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需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售后不退);
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水利局

地址:略阳县人民政府6楼

联系方式:091648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

联系方式:18791166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8791166642

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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