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L-XJ-2025-03
项目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
公告询价文件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对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YL-XJ-2025-03。
(二)项目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卓创资讯网(www.chem99.com)每日金陵石化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汽运价格上浮140元/吨(含税到场价,税率为13%)。
(五)合同期限:实际供货量达到500吨截止。
(六)采购内容:因采购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现需采购改性沥青约500吨,预估采购金额约260万元。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改性沥青采购数量达到500吨,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二)合同履行期限:实际供货量达到500吨截止。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对账结算资料办理好后次月20日后支付上月货款。每次货款支付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供应期间不调价。
(四)供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渔桥村七组(广安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或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三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改性沥青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70#A级道路石油改性沥青标准,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改性沥青质量假一赔十。70号A级道路石油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针入度(25℃、5s、100g) | 0.1mm | 40~60 |
针入度指数PI,不小于 | ≥0 | |
延度5℃,5cm/min ,不小于 | ≥20 | |
软化点TR&B,不小于 | ≥70.0 | |
运动粘度135℃,不大于 | ≤3.0 | |
闪电,不小于 | ℃ | ≥230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0 |
弹性恢复25℃,不小于 | % | ≥85 |
粘韧性,不小于 | N. m | — |
韧性,不小于 | N.m | — |
贮存稳定性离析,48h软化点差,不大于 | ℃ | ≤2.5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1 |
针入度比25℃ ,不小于 | % | ≥65 |
延度5℃ ,不小于 | cm | ≥15 |
(六)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20000元,大写:贰万元。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到期日18: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67 0101 0400 27810
(七)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八)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含税 □不含税)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十)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改性沥青销售量500吨及以上(提供能够证明销售业绩的销售合同及发票)。注: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8:30时至2025年4月17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25年4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报价表;
(5)其他:业绩要求。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3)(5)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82968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向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5892389559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名称: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L-XJ-2025-03。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到场单价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沥青 | 中石化 | 基质沥青为中石化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吨 | 500 | 卓创资讯网每日金 陵石化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汽运价格上浮 元/吨(含税到场价,税率为13%)。
| |
注: | 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送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渔桥村七组(广安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或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大沟村3组(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以采购人 通知为准。 3、付款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及单价,对账结算资料办理好后次月20日后上月货款,每次货款支付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4、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公告二、采购要求(五)验收标准。 注: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公章):
联系电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
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公告询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时适用。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而委托代理人参与公告询价时适用。
附件3: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资料。
附件4:
合同模板
(注:本合同内容仅为主要条款,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不违背询价文件、投标承诺实质性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改
性
沥
青
采
购
合
同
采购人(甲方):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改性沥青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改性沥青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本合同所涉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特定信息以合同附件形式载明。本合同附件、《中选通知书》、甲方的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款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到场单价 (元) | 税率 | 备注 |
1 | 改性沥青 | 基质沥青为中石化70#A级道路石油沥青 | 500 | 吨 | 以发货当日卓创资讯网(www.chem99.com)每日金陵石化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汽运价格上浮 元/吨(含税、到场价格) |
13% | 以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 |
含税总价(暂估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元(大写: )。 |
注:
1.以上合同含税总价已包括材料、运输、装卸、税金、利润、人工、材料损耗、退换货及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最终以合同单价和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高于或者低于暂定采购数量,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及计量标准
1.付款方式为月结,每月20日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对账结算资料办理好后次月20日后支付上月货款。每次货款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乙方承诺送货数量和到场实际过磅量误差不得超过该车的0.2%,且按到场后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据实结算(签收数量以双方榜单过磅数量少的为准)。如双方对供货数量有争议,可通过计量检测单位复核,经甲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缴纳形式为现金/保函(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甲方的认可)。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材料供应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注:若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横线处用“/”表示)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供货周期:实际供货量达到500吨截止。
2.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含书面、短信、微信、邮件)为准。
3.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的地点。
4.材料供应及验收联络员
甲方联络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负责向乙方发出材料供应通知、参与现场验收等相关事宜。
乙方联络员: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负责与甲方对接材料供应、参与现场验收等相关事宜。
5.验收期限:甲方应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日内完成验收。若根据材料的性质及交易习惯,甲方在验收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验收的,上述期限仅视为甲方对材料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在验收期限内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如需要)。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验收入库,甲乙双方参与验收人员必须在《材料验收单》或收货单上及时签字,严禁后续补签,未验收签字的材料不得使用,更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材料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甲方也应在《材料验收单》或收货单上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甲、乙双方参与验收人员签字,此《材料验收单》或收货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材料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8.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交货前发生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注明的规格、型号、材质等质量参数要求供货,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材料权利无瑕疵,不得侵犯他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自行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和妥善处理,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3.其他质量要求:
改性沥青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70#A级道路石油改性沥青标准,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改性沥青质量假一赔十。70号A级道路石油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针入度(25℃、5s、100g) | 0.1mm | 40~60 |
针入度指数PI,不小于 | ≥0 | |
延度5℃,5cm/min ,不小于 | ≥20 | |
软化点TR&B,不小于 | ≥70.0 | |
运动粘度135℃,不大于 | ≤3.0 | |
闪电,不小于 | ℃ | ≥230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0 |
弹性恢复25℃,不小于 | % | ≥85 |
粘韧性,不小于 | N. m | — |
韧性,不小于 | N.m | — |
贮存稳定性离析,48h软化点差,不大于 | ℃ | ≤2.5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1 |
针入度比25℃ ,不小于 | % | ≥65 |
延度5℃ ,不小于 | cm | ≥15 |
4.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的,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抽取材料样品送检,接受有关部门对材料质量的监管。
5.质保期内因材料质量原因需更换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材料,并承担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转运费、人工费、检验检测费、税金等所需费用。经乙方 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材料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根据甲方需求负责更换或修复,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乙方材料联络员进行业务交底,针对项目施工需求计划,合理组织整个供货期的材料供应。
(2)材料到现场后,为乙方材料的堆放等提供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3)负责对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周期等按合同及相关约定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
(4)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支付材料款的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材料供应前,乙方应对运输道路情况进行踏勘,选择合适的车辆运输。
(2)按甲方材料供应计划及时供应材料,每批次材料抵达指定地点前,提前通知甲方做好收货准备。
(3)乙方应至少配置1名材料联络员,负责材料的调配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
(4)乙方必须向甲方供应质量合格的材料。若因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乙方供货数量必须经甲方材料联络员现场确认,不得强迫甲方材料联络员按习惯方式或潜规则方式收方计量。
(6)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材料运输、装卸、堆码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一切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办理材料运输保险,运输途中及材料交付前损毁、灭失的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涉及本合同材料的问题应遵循“当天问题当天解决”的原则。如不能及时解决,应说明原因并应在问题提出当日提出解决方案。
(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价款。
(10)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及时解决质量问题,不能影响材料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
(11)乙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需要)。
(12)乙方必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支付拒收货物含税总价 1%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进场条件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顺延供货周期。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的,甲方有权采购其他改性沥青供应商提供的改性沥青材料,若采购价格高于了本合同约定价格,则甲方多支付的价款由乙方承担,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每日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其他改性沥青供应商提供的改性沥青材料,若采购价格高于了本合同约定价格,则甲方多支付的价款由乙方承担,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货物进场验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除应及时更换合格的货物外,应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每日5%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其他改性沥青供应商提供的改性沥青材料,若采购价格高于了本合同约定价格,则甲方多支付的价款由乙方承担,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其他改性沥青供应商提供的改性沥青材料,若采购价格高于了本合同约定价格,则甲方多支付的价款由乙方承担,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自然水灾、自然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一方为减少事件影响而需采取的措施,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资料送达另一方。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因材料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的询价(采购)文件、补遗说明、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书、中标通知书、说明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解释顺序为:补充合同、本合同、成交通知书、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甲方的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补充说明、承诺书、说明书。
2.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有合同附件,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